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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报!全国检察机关“文明接待室”评选结果新鲜出炉 ,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!
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
全国检察机关“文明接待室”
评选结果揭晓
绥德县人民检察院
榜上有名!
荣获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
“文明接待室”称号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,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“文明窗口”和控告申诉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建设,更好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新需求,解决人民群众”急难愁盼“问题,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推荐评选和检查验收,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“文明接待室”称号。这是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的最高荣誉,是衡量检察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,也是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奋斗目标。
荣誉是肯定、是鞭策、更是激励。2018年以来,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开创了“321”司法救助新格局,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5件54人,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3.7万元,其中救助特殊群体(贫困户、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)31件41人,发放救助资金64.9万元,救助特殊群体人数占到全部救助人数的76%,发放救助资金占到全部救助资金的77.5%,用实际行动切实解决了不少群众的实际困难。
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表示,今后将持续牢固树立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司法理念,继续发挥检察长接访优势,全面开展领导包案制度,深入推进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,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,不断延伸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触角,依法及时处理涉法涉诉矛盾隐患,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编辑:谢娇 校对:薛蓉蓉 审核:秦栓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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